阿曼陀室究竟是谁的“室”?——从陈曼生的斋号,到杨彭年的造器现场
一直以来,紫砂界流传着一种说法:“阿曼陀室”并非陈曼生的书斋,而是杨彭年的室名。
这个说法听来颇为意外。今天谈到阿曼陀室,人们通常会把它与陈鸿寿联系在一起:陈鸿寿号曼生,是西泠八家之一;传世曼生壶的壶底又常钤“阿曼陀室”印,因此,“阿曼陀室是陈曼生的斋号”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常识。
然而,“阿曼陀室属于杨彭年”的说法并非近年网络上的凭空附会。它有明确的晚清文献来源,也曾被民国时期的紫砂研究者认真讨论。
问题在于:这条文献应该怎样理解?陈曼生自己的印章又说明了什么?传世曼生壶上并列出现的“阿曼陀室”与“彭年”,究竟是在标明两个人,还是在标明一种共同造器的关系?

一、杨彭年室名之说,有明确的文献出处
这条说法最重要的来源,是晚清徐康所撰《前尘梦影录》。
书中谈及杨彭年制壶时写道:
“曼生为之题其居曰阿曼陀室,并画十八壶式与之。”
按照这句话的通常文意,“之”承接前文所说的杨彭年,“其居”自然也是指杨彭年的居处。也就是说,陈曼生为杨彭年的居室题名“阿曼陀室”,并为他绘制壶式。
仅从语法上看,这段文字确实支持“阿曼陀室是杨彭年室名”的判断。它并不是后人从一方壶底印中猜出来的,而是晚清文献直接留下的一种历史叙述。故宫博物院李敏行在《曼生壶制作年代探索》中,也完整引用了这段记载,并指出它后来被《阳羡砂壶图考》等著作沿用,因而流传甚广。
但是,《前尘梦影录》的记载也不能不加辨别地全盘接受。
书中称陈曼生“官荆溪宰”,即曾任宜兴知县。事实上,陈曼生出任的是溧阳知县,并未担任宜兴知县。连人物任职地点都出现了明显误差,说明这段文字属于晚出的笔记性追述,而不是陈曼生与杨彭年合作当时留下的官私档案。
因此,《前尘梦影录》能够证明的,是晚清时期已经存在“陈曼生为杨彭年题其居”的说法;但它还不足以单独证明,那一处名为阿曼陀室的居所确实存在,更不足以证明其具体地点、形态和使用方式。
这是一条不能忽视的史料,却还不是可以终结讨论的铁证。
二、《阳羡砂壶图考》为何转而认定它是曼生室名
到了民国时期,李景康、张虹合著《阳羡砂壶图考》,再次讨论了阿曼陀室的归属问题。
两位作者明确提到,当时社会上普遍将“阿曼陀室”归于杨彭年。他们原先也怀疑阿曼陀室可能是陈曼生的室名,却一直缺乏直接证据。后来,叶次周出示其父所藏陈曼生墨迹尺牍十余通,据称尺牍末尾钤有“阿曼陀室”印章。
《阳羡砂壶图考》由此认为,阿曼陀室应当是陈曼生使用的室名。书中又保留了另一种可能:陈曼生离开溧阳以后,或许将“阿曼陀室”印赠给了杨彭年,但作者只将其作为备考之说,并未断定。
这一记载的重要性在于,它提供了比《前尘梦影录》更直接的一层证据:阿曼陀室并不只出现在紫砂壶底,也曾被用于陈曼生本人的书札。
不过,这项证据仍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:李景康、张虹所见的十余通尺牍,今天是否尚存,收藏于何处,能否重新核验,目前并不清楚。
上海博物馆学者陆明华在《陈鸿寿及其紫砂壶艺相关问题研究》中指出,《阳羡砂壶图考》所说的曼生尺牍钤“阿曼陀室”印,尚未得到进一步证实;目前所见陈鸿寿书画、信札中似乎很少出现这一印章,至少上海博物馆所藏相关尺牍中未见。陆明华因此认为,“阿曼陀室”究竟位于何处,陈鸿寿在何种情况下使用这一室名,目前仍是一个未解之谜。
这并不意味着《阳羡砂壶图考》的记载一定错误。李景康、张虹都是重要的紫砂收藏家和研究者,他们记录了自己亲见的材料,其证言具有文献价值。但从今天的研究要求看,亲见者的文字记录与可以重新检查的原件,证据等级仍然有所不同。
因此,较为稳妥的态度是:
《阳羡砂壶图考》加强了“阿曼陀室属于陈曼生名号系统”的可能,却没有完全消除杨彭年室名之说。
三、印章实物,使阿曼陀室与陈曼生的关系更加直接
虽然尺牍原件目前难以复核,但“阿曼陀室”并非只有文字记载。
陆明华指出,《清代浙派印风》《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》等著录中,均收有归入陈鸿寿印鉴系统的“阿曼陀室”印。此外,还有一方“阿曼陀室主人”印传世,其边款为“嘉庆庚辰秋日陈鸿寿”,即嘉庆二十五年、1820年所刻。
这些材料至少说明,“阿曼陀室”与陈曼生的篆刻活动、名号系统及其晚年生活之间,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。它很难被理解为一个与陈曼生本人毫无关系、仅属于杨彭年的普通居室名称。
但印章同样不能解决全部问题。
陈曼生是一位篆刻家,他可以为自己刻印,也可以为友人题斋、治印。印面出现“阿曼陀室主人”,边款署陈鸿寿,只能证明这方印由陈鸿寿所刻,若缺少完整流传资料,仍不能仅凭边款确定最初的使用者。
换言之,现存印鉴足以反驳“阿曼陀室与陈曼生无关”,却未必足以反驳“陈曼生曾以此名题赠杨彭年的造器居所”。
这两种情况并不必然相互排斥。
一个斋号可以首先属于题写者,也可能被题赠给友人;一方印可以由文人使用,也可能随合作关系进入工匠的制器现场。清代文人的斋号、堂号和题额,本来就不像今天注册的个人商标那样,必须保持绝对排他的所有权。
四、一方壶底印,不能被当作一纸房契
传世曼生壶上的款识,是理解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实物材料。
上海博物馆藏“陈鸿寿铭杨彭年制紫砂壶”,款识印记明确著录为“阿曼陀室”“彭年”。馆方说明,壶底印有陈鸿寿“阿曼陀室”铭,把柄下则钤“彭年”铭,并将作品作者同时列为陈鸿寿、杨彭年。
上海博物馆所藏另一件“宜兴窑陈鸿寿‘延年’铭紫砂壶”同样如此:壶底钤“阿曼陀室”,壶柄下端钤“彭年”,作者亦著录为陈鸿寿、杨彭年。
这种款识结构非常值得注意。
“彭年”位于壶把之下,与制壶者的名款相合;“阿曼陀室”位于壶底,更接近一件作品的总体性标识。它所指向的,可能不只是某一间实际存在的房屋,也包括壶式设计、题铭、书法、篆刻、监制与审美判断共同组成的创作系统。
当然,仅凭印章所在的位置,不能机械地推断两人的分工,更不能证明每一件钤有“阿曼陀室”的壶都由陈曼生亲手刻铭。但至少在传世器物上,“阿曼陀室”与“彭年”并不是彼此排斥的两种归属,而是经常同时出现的两层署款。
一层指向文人的立意与名号,一层指向陶人的制作与完成。
若把“阿曼陀室”简单理解为陈曼生的私人书房,便很难解释它为何如此稳定地进入杨彭年制作的紫砂壶;若把它完全归为杨彭年的个人工场,又无法解释它与陈曼生印鉴、名号和题铭系统之间的紧密联系。
器物所呈现的答案,显然比“究竟归谁所有”更加复杂。
五、阿曼陀室究竟是谁的“室”
综合目前可以看到的文献与器物,大致可以形成三个层次的判断。
首先,作为斋号、印章与文化名号,“阿曼陀室”与陈曼生的关系更加明确。陈曼生印鉴系统中存在这一名号,民国研究者又记录曾在曼生尺牍上见到此印,传世曼生壶的壶底也大量使用这一款识。
其次,作为杨彭年实际居所或工作室的名称,仍有晚清文献依据,但尚缺少可以相互印证的同时期资料。《前尘梦影录》的“为之题其居”不能被轻易抹去,却也不能因为一句晚出记载,便将其认定为已经确证的历史事实。
最后,作为曼生壶的造器现场与合作标识,阿曼陀室事实上已经同时容纳了陈曼生与杨彭年。
陈曼生提供的并不只是几个壶铭,而是壶式、文辞、书法、金石趣味与整体审美秩序;杨彭年提供的也不只是代为加工,而是对泥性、结构、成形与器用的真实完成。没有曼生,阿曼陀室难以成为文人紫砂的精神名号;没有彭年,这个名号也很可能停留在纸上的壶式与书斋中的构想。
所以,在没有新材料出现以前,不宜简单写成“阿曼陀室就是杨彭年的室名”,同样也不宜断言“阿曼陀室与杨彭年的造器现场毫无关系”。
更准确的表述应当是:
“阿曼陀室”为陈曼生所使用并有印鉴依据的斋号与创作名号;晚清文献同时记载,陈曼生曾以此题杨彭年之居。它最终在曼生壶上形成的,是超越私人书斋的共同造器标识。
六、比归属更重要的,是阿曼陀室如何成立
后人之所以反复追问阿曼陀室究竟属于谁,是因为现代人习惯把一切名号落实到一个明确的主人、一处固定地址和一种排他的所有权上。
但曼生壶真正重要的地方,恰恰不在于划清边界。
陈曼生没有因为不亲自抟泥,便失去对器物的创造;杨彭年也没有因为壶式和题铭来自文人,便沦为没有主体性的执行者。两人的关系是在一件器物内部成立的:意需要手来完成,手也需要意来获得方向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阿曼陀室既可以是一方斋号,也可能是一处被题写的造器居所;它更是一种让文人、陶人、幕友、泥料与火共同进入器物的合作秩序。
若只问阿曼陀室是谁的“室”,现有史料尚不足以给出唯一答案;若问阿曼陀室为什么能够进入历史,答案反而十分清楚。
它因陈曼生的意而被命名,因杨彭年的手而获得形体,又因一把把传世之壶,成为文人进入器物的历史现场。
阿曼陀室不是一间房屋留下的传奇,而是一种共同造器的关系,被历史保存成了名字。
相关引文与出处
- 徐康《前尘梦影录》卷下:
“曼生为之题其居曰阿曼陀室。”
版本可参见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子部本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6年。相关原文及考辨亦见李敏行《曼生壶制作年代探索》。
- 李景康、张虹《阳羡砂壶图考·上卷》:
书中记载,叶次周出示其父所藏曼生尺牍十余通,“牍尾赫然有‘阿曼陀室’印章”;同时将曼生离任后赠印于彭年之说列为“姑备一说”。
《阳羡砂壶图考》上卷由香港百壶山馆于1937年出版。
- 陆明华《陈鸿寿及其紫砂壶艺相关问题研究》:
作者指出,《阳羡砂壶图考》所记曼生尺牍钤印尚未经重新证实,上海博物馆所藏相关书画信札中亦未见;同时著录“阿曼陀室”及“阿曼陀室主人”等印章材料,并认为阿曼陀室的具体所在“目前依然是一个谜”。
载《书·画·印·壶:陈鸿寿的艺术》,上海博物馆、南京博物院、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,2005年。
- 李敏行《曼生壶制作年代探索》:
文章完整引用《前尘梦影录》有关杨彭年、阿曼陀室与十八壶式的记载,并指出陈曼生并未任宜兴知县,《前尘梦影录》相关叙述存在史实误差。
载《紫禁城》2011年第6期,第78—79页。
- 上海博物馆藏“陈鸿寿铭杨彭年制紫砂壶”:
馆方著录作者为陈鸿寿、杨彭年,款识印记为“阿曼陀室”“彭年”;壶底为“阿曼陀室”,把柄下为“彭年”。
- 上海博物馆藏“宜兴窑陈鸿寿‘延年’铭紫砂壶”:
馆方著录作者为陈鸿寿、杨彭年;壶底钤“阿曼陀室”,壶柄下端钤“彭年”。